據(jù)來自深交所網(wǎng)站的消息,S徐工(000425)28日晚間公布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溝通協(xié)商情況暨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公告顯示:S徐工公司董事會于2006年11月20日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公司及保薦機構通過走訪投資者、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充分溝通。根據(jù)溝通結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內容作如下調整:
1、對價安排數(shù)量的調整。
以S徐工目前流通股股本213,622,596股為基數(shù),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獲得3.2股的比例執(zhí)行對價安排,共計安排對價68,359,231股,執(zhí)行對價安排的股份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S徐工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
2、非流通股股東承諾事項的調整。
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將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S徐工控股股東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特別承諾:
(1)除遵守法定承諾外,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在上述二十四個月屆滿后的十二個月內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S徐工股份數(shù)量占S徐工股份總數(shù)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十。
(2)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在二級市場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S徐工股份的價格不低于7元/股(因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配股等情況而導致S徐工股份或股東權益變化時進行相應除權)。
非流通股股東保證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非流通股股東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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