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泰縣道X114線白云段、嶺丹公路白云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永泰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樟發(fā)改函(2010)14號、樟發(fā)改函(2010)1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永泰縣白云鄉(xiāng)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撥款、政府投資、部分自籌,招標人為永泰縣白云鄉(xiāng)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永泰縣白云鄉(xiāng)。
2.2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共分為二個標段。
I標段:永泰縣X114公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起點K6+630,終點K21+625.309,里程長約14.972公里,道路等級為三級公路,工程控制價為17428066元。
II標段:永泰縣嶺下至丹云段公路改建工程1合同段,起點K0+000,終點K6+380,里程長約6.38公里,道路等級為四級公路;永泰縣嶺下至丹云段公路改建工程2合同段,起點K6+380,終點K9+510,里程長約3.13公里,道路等級為三級公路。工程控制價為7901046元。
2.3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永泰縣道X114線白云段、嶺丹公路白云段公路改建工程(I標段、II標段)的路基、路面、橋梁、涵洞、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等,具體以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jù)。
2.4工期要求:I標段300日歷天、II標段270日歷天。
2.5工程質(zhì)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業(yè)績要求:無,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含臨時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路橋?qū)I(yè)工程師及以上的職稱證書,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存在閩交建[2009]29號文件規(guī)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yè)限制情形。
3.5投標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交通廳信用管理檔案中的D類施工企業(yè)名單。
3.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合同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8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
3.8.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yè)基本存款帳戶以轉(zhuǎn)賬或電匯方式匯入招標文件指定的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3.8.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I標段人民幣35萬元、II標段人民幣15萬元。
3.9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1],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10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進行投標,但最多只能獲得其中1個標段的中標資格,評標時按I標段、II標段順序進行評審,已經(jīng)獲得I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再參加II標段商務文件詳細評審。
特別說明:招標人將在投標截止后,根據(jù)樟檢發(fā)建(2009)年第5號文的相關規(guī)定對所有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并以此為投標活動市場準入或退出的重要依據(jù)。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科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詳細地址:永泰縣南湖9樓二層,縣移動公司對面)購買招標文件及相關招標資料。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購買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和圖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I標段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售價200元,圖紙售價1600元;II標段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售價200元,圖紙售價1100元。上述資料按標段捆綁銷售,售后不退。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及資料時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本項目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及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10年6月3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科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永泰縣白云鄉(xiāng)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縣白云鄉(xiāng)
郵政編碼:350713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電話:0591-24552001
傳真:0591-24552002
招標代理機構(gòu):福建科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318號鼓樓科技大樓6層
郵編:350002
聯(lián)系人:林木英
電話:0591-87504608轉(zhuǎn)815
傳真:0591-87565955
交易中心名稱: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縣南湖9樓二層(縣移動公司對面)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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